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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国际汉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工作安排
来源: 作者: 时间:2019-03-25 10:45:59 浏览: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进一步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重要环节,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关键环节,是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关于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的相关文件精神,根据《陕西师范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国际汉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按需招生,宁缺毋滥;坚持选拔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及潜力、具有特殊学术专长人才的原则;坚持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的原则。

二、组织管理

成立以主管研究生工作的负责人为组长的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加强对参与复试录取工作教师的选聘、培训与管理,对参与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强化参与工作教师的公平意识、责任意识、业务意识和保密意识。

成立以学院总支书记为组长的硕士研究生复试纪律监督小组,全程监督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确保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

三、复试要求与程序

  1. 复试时间和地点

2019年国际汉学院研究生复试时间为329日—330日,详细安排如下:

时  间

安  排

地  点

329

周五

 

上午

8:001200

审核相关材料

雁塔校区教学二楼一层接待室

13:0014:00

一志愿复试学生会议

雁塔校区教学二楼报告厅

下午14:3017:30

专业笔试

雁塔校区教学五楼5107室、教学二楼唐风汉语教室            

330

周六

上午

8:3012:00

(第一组)

专业一面试

专业二面试

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综合素质及心理健康测评

雁塔校区教学二楼二层2201220222032204教室

下午

14:3017:30(第二组)

专业一面试

专业二面试

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综合素质及心理健康测评

雁塔校区教学二楼二层2201220222032204教室


(二)复试资格审核

考生复试时须携带以下材料接受审查:

(1)应届考生:二代身份证原件、学生证(正常注册)、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

(2)往届考生:二代身份证原件、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原件;

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复试。

(三)复试内容和形式

我院成立专业复试小组对学生进行业务考核,每个复试小组由5人构成。各复试小组将严格遵守《陕西师范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小组工作规范》,强化研究生导师在复试中的责任和权利,并接受学校监督。

1.复试内容包括以下部分:

(1)专业课笔试(总分150分);(2)综合素质考核及心理健康测评(分为合格或不合格);(3)专业综合情况面试(总分100分);(4)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总分50分)。

①综合素质考核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本专业之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情况、事业心和责任感、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其中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被列在第一位;心理健康测评主要考察心理素质及性格、意志状况等。

对报考学术型研究生的考生将加强专业能力、能力倾向、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查。

对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将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职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还会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2.复试形式

复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笔试为闭卷,时间为180分钟;面试将全面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面试时间适当。

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和专业综合情况面试由复试小组现场进行提问、测试等形式进行复试,复试时将同期进行声像资料的采集,并进行纸笔记录,复试小组成员将现场独立打分。复试工作结束后,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将交学校研招办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综合素质考核及心理健康测评由复试小组以提问、材料审查等形式进行考察,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

(四)复试成绩

1.复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满分150分,专业综合面试满分10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50分。

2.复试总成绩将按百分制折算并经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签字盖章后报研招办。

3.复试成绩具有否决权。复试时专业课笔试总分低于90分或专业综合情况面试成绩低于60分,以及综合素质考核及心理健康测评结果为不合格者均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录取

(一)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严格执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且成绩合格,凡未参加复试或虽然参加复试但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同时,复试时必须考核和了解考生综合素质、心理健康,考核不量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录取步骤

1.确定拟录取公示名单

专业复试与思想品德考核合格的一志愿考生最终录取成绩按以下计算公式计算确定:

最终录取成绩=初试总成绩(百分制)×55%+复试总成绩(百分制)×45%。

最终录取成绩由学院认真计算并复核,及时经研招办审核后向考生公布,并将复试成绩登记表的电子版及纸质版(签章)报研招办。

确定拟录取名单时首先按照考生最终录取成绩(调剂考生按复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人员公示名单及递补录取人员(均按顺序),交研招办审核通过后,由招生单位及时向考生公布该两类人员名单,同时研招办对拟录取公示名单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确定为拟录取考生。拟录取考生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递补录取:①表明考生处于递补状态,只有排在前面的拟录取考生放弃后,才有机会进行依次递补,由递补录取转为拟录取(招生单位或研招办通知考生并经过公示)后,再办理相关手续。递补考生也可进行校内或校外的调剂工作。②处于递补状态的考生选择是否调剂或继续等待转为拟录取考生,完全由考生自主决定。

2.录取类别选择

拟录取考生可选择非定向或定向培养方式,选择非定向的考生须在8月30日前将本人人事档案转入陕西师范大学;选择定向的考生须在4月14日前与本人工作单位、陕西师范大学签订定向培养合同(一式五份),逾期则视为非定向考生。选择定向的考生录取类别不得更改为非定向,毕业后回原单位就业。(定向培养合同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下载”栏目中下载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简称少干计划)考生的复试录取

①复试内容、复试形式、复试成绩与最终录取成绩与普通一志愿复试考生相同。

被拟录取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一律以定向培养方式录取,并必须在4月14日前签订《国家定向培养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在职考生或非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一式五份),同时须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定向培养合同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下载栏目中

4.体检

确定为初步拟录取人员必须在我校医院参加体检,体检结果交校医院登记,凡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生,我校可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5.确定拟录取名单

研招办审核各招生单位按专业招生计划所报的拟录取数据,打印出拟录取名单后返回单位审核,审核无误后由主管院长签字、盖章后报研招办,正式确定拟录取名单。

6.确定录取名单

拟录取人员经公示无异议且通过陕西省和教育部录取检查合格后,正式确定为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学校将按照录取名单发放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7.调档

被录取为非定向培养形式的考生,我校在发放录取通知书时向考生发放调档函及政审表,政审表从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下载”中“其它资料”中下载,考生人事档案和政审表应在入学前邮寄或送到我院研究生辅导员处。

所有被录取的研究生,报到注册后三个月内,学校将会对考生的人事档案和政审表等方面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

 国际汉学院2019级硕士复试名单 - 复试教室、座次安排.xlsx

 

国际汉学院

2019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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