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际汉学院考试规则》的有关规定,我院留学生可以申请提前考试,按照之前规定要求,所有留学生均可申请提前考试,但提前考试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该项制度实行至今,满足了少数学生因参加回国考试等原因而不得不提前回国的要求。
但近年出现了少数学生为节省国际旅费而希望提前结束考试的情况,造成申请提前考试的人数剧增,给我院教学与管理工作带来了严重影响。为进一步规范留学生提前考试制度,结合学生实际情况,现将提前考试制度修订如下:
一、总则
学生必须按照学院教务的统一安排参加考试,原则上不允许进行提前考试。如遇特殊情况不得不提前参加考试的,需向留学生管理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有关负责人签字同意后,由留学生管理办公室统一负责安排。
二、学生分类
提前考试管理办法将按照留学生的性质分成以下三种情况区别对待:
1. 奖学金生
原则上不允许奖学金生申请提前考试。如遇重大原因需提前离校的,则按照留学生相关请假制度酌情处理,但请假期间的奖学金予以扣除。
2. 学历生
不适用提前考试制度。外国留学生学历生应遵照我校中国学生的教务管理规定,只设缓考与补考,不允许其申请提前考试。
3. 普通语言生(含交换生)
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前提下,允许学生申请提前考试。
三、允许提前考试的适用范围
语言生在校期间出勤率达到三分之二的,且属于以下三种情况时,可以向留学生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提前考试。
1. 因个人身体原因,确需提前回国进行治疗的;
2. 因直系亲属有重大疾病或病故的;
3. 需回国参加相关专业课程考试的;
其他情况视情节严重性评定其是否允许申请提前考试。
四、提前考试时间
为不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提前考试时间只能在正式考试时间的前两周内进行。
五、申请程序
1. 书面申请
申请提前考试时需填写《陕西师范大学留学生提前考试申请表》,写清楚个人基本信息及申请理由。申请理由务必要求详细准确,是身体疾病原因的,需写明疾病名称等病况信息,且附有医院诊断证明;家属病故的需写明家属身份、姓名、病因、日期等信息;回国参加考试的,需写明考试科目、考试组织机构及考试时间等信息。申请者正式启动申请程序之前就购买机票并以此作为理由的将被视为无效理由,所受损失由申请者自负。
2. 三级审批程序
在书面申请合格的基础上,申请人需通过三级审批后方可进行提前考试。
普通语言生需先由学生所在班级的班主任审查,经核查理由属实同意后,交由留学生管理办公室核查审批,同意后交由学院领导审批。院领导签字同意后,由留学生管理办公室教学秘书统一安排提前考试的时间及场所。
3. 信息审查
有关负责人在批准提前考试申请人之前,需对申请事由进行严格审查,如医院出具的诊断书、家人邮件信息、相关考试信息的核对等,必要时,需将有关证明作为书面申请的必要材料一同附上。
4. 安全保障
为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避免出现在申请完提前考试后肆意在中国境内活动的情况发生,学生在申请完提前考试后,回国之前,必须向留学生管理办公室提交学生回国的机票行程单,正式办理离校手续,否则考试成绩视无效处理,并取消以后申请提前考试的资格。
六、提前考试的费用
每人每科目按照50元标准收取,该项费用主要用于抵消代课老师为提前考试准备试卷的劳务费以及因提前考试而产生的监考、考务管理等成本支出。
七、附则
该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陕西师范大学留学生管理办公室
2012-12-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