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工作安排,结合我院实际,现启动我院2026年国际学生奖学金年度评审工作。
一、组织管理
我院按照要求成立评审工作小组,组织开展学院2026年国际学生奖学金年度评审相关的各项工作,监督、检查评审执行情况等,对奖学金生在校各项表现及能否继续享受奖学金资格进行客观评价,确保国际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
组 长:石洛祥 李小玲
副组长:贾泽林 王 钰 孙建伟 朱卫强
组 员:张 丽 刘美君 马艺玄 畅晓梅 张欣元 刘小熊 全体教师
纪律监督:王 钰 翁思洁
二、评审对象
原则上2026年9月之后将继续享受各类奖学金的我院国际学生,包括2025年奖学金评审不合格被中止奖学金资格拟申请恢复奖学金的国际学生,均须参评。
三、评审内容
1.道德品行;
2.学习成绩(包括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的各科考试、考核成绩和第二学期的学习基本情况);
3.学习/科研态度;
4.活动表现。
四、评审时间:4月29日(周三)下午15:00
时 间 | 评审安排 | 形式 |
4月29日 (周三) 下午15:00 | 学生依次进行评审答辩 | 以PPT形式进行线下答辩(每人5分钟) |
五、工作流程
(一)确定参评学生名单,进行答辩分组
学院提前和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核对、确定参评学生名单,并进行分组。
(二)学生自评
1.所有国际奖学金生自行下载、填写《陕西师范大学国际奖学金生年度评审(学生自评)表》,对个人遵纪守法、学习情况及参加活动情况等进行自评,并将表格纸质版于4月24日下午17:00前提交至小组负责老师处(扫码下载表格)。
2.所有国际奖学金生需提前准备评审答辩PPT,并于4月29日(周三)答辩当天将PPT拷贝到优盘带至答辩教室交给现场负责老师(PPT以护照姓名+护照号码+中文姓名命名)。
3.4月29日(周三)下午15:00,学院需参评的国际奖学金生按照分组进行线下答辩(负责老师会提前邀请需参评的国际学生加入所在答辩组的微信群)。
注:中国政府奖学金生还须于4月24日(星期五)前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信息系统studyinchina.csc.edu.cn完成自评。学生通过CSC号登录系统后,进入“奖学金年度自评”,根据要求填写相关内容,上传所需材料后提交(扫码下载操作指南)。
(三)学院评审
学院成立奖学金年度评审工作小组,组织学生进行年度评审答辩,听取奖学金生一年来学业表现、学习进展、参加活动情况等方面的汇报,填写《国际奖学金生年度评审表(培养单位)》和《国际奖学金生年度评审结果汇总表》,于5月15日(星期五)12:00前报送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长安校区校务楼628-1室)。上述材料电子版、学生答辩PPT及评审答辩现场照片(3-5张)发送至snnuiso@snnu.edu.cn。
(四)学校评审
学校将综合培养单位评审意见及学生个人情况,确定最终评审结果。中国政府奖学金生最终评审结果将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
六、评审意见
评审意见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原则上打分应与评审意见一致,即总分为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合格者2026/2027学年将继续享受奖学金。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中止其享受奖学金资格一年:
1.因考核成绩不合格留级或者降级的;
2.所修课程连续两年未达到规定学分的;
3.受到留校察看处分的。
被中止享受奖学金资格者,可申请自费或者减免部分费用留校继续学习。中止期满前,经本人申请,可参加当年的年度评审,如评审合格,可自下一学年起恢复奖学金资格。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享受奖学金资格:
1.受到勒令退学或者开除学籍处分的;
2.在校学习期间累计两次未通过年度评审的;
3.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评审的。
被取消享受奖学金资格者,从公布之日起,其奖学金资格不再恢复。
七、扫描二维码下载自评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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